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和社会的联系,增进领导与职工和患者沟通,畅通建言渠道,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构建医院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提高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特制定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形式
院领导接待形式分为处理来信信访和当面接待来访。信访件直接寄送医院院领导收,收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3号;当面接待地点为医院接待室(各院领导办公室)。
二、接待时间
院领导接待来信信访不限时间;当面接待日为每周五下午,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遇节假日或接待日变更,另行通知。
三、接待内容
(一)有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医院发展、建设及医院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加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加强和改善党委、党支部、部门(科室)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医院党风廉政、行风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医院出台重大方案及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七)有关医院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有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组织给予帮助解决的共性问题。
四、接待职责
(一)接待领导耐心听取来访人员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二)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领导可当面提出处理意见,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弄清事实,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信访人。
(三)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信访,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
(四)合理引导,积极沟通,坦诚交流,防止激化矛盾,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五、接待程序
(一)投诉纠纷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具体工作。
(二)编排院领导接待日排班表,并预通知轮值院领导和参与接待科室。
(三)商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的院领导,确保接待工作正常进行。
(四)对预约接待人员进行登记,了解要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向院领导报告接待预约情况。
(五)做好院领导接待记录。
(六)交办并督查有关部门对来访人员提出问题的落实处理情况;在约定时间内反馈来访人员。
六、接待群众来访原则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二)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七、接待要求
(一)有序接待。为使“接待日”真正发挥连接患者与医院、职工与领导的桥梁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利有针对性地做好接待工作,倡导预约接待,来访者可提前3个工作日向医院办公室预约登记。多人来访的,按规定推举2-3名代表。
(二)按时接待。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接待预约来访人员。
(三)做好记录。引导信访人依法提出诉求,对接待反映情况和要求、接待处理意见等情况要认真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办公室保管并报监察室备案,年终归档。
(四)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八、接待守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坚持规范,正确引导;处理答复,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