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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应急管理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20:21   来源:    点击数:

为了加强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为医院各类应急事件提供坚实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中应当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小组调配,调配原则按照“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二、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 。

三、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使用完毕后调用科室应做好装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及时送回装备借出科室,院外借用的装备由设备科归还。

四、临床工作中出现急救、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突然故障,装备操作人员及时报告科主任,并通知设备科维修人员或总值班。设备科负责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进行维修,同时向设备科负责人报告设备状况。设备科根据故障性质程度,决定是否由其他相关科室调拨装备或院外借用,以保证病人救治,使装备故障对病人救治造成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