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物临床应用安全管理,降低临床用药错误,避免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用药错误的定义
用药错误是指药品在临床使用及管理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失误,这些失误可导致患者发生潜在的或直接的损害。
用药错误可发生于处方(医嘱)开具与传递;药品储存、调剂与分发;药品使用与监测;用药指导及药品管理、信息技术等多个环节。其发生可能与专业医疗行为、医疗产品(药品、给药装置等)和工作流程与系统有关。
第二条 用药错误的环节及类型
(一)处方(医嘱)开具与传递
1.处方错误:药物选择[基于适应证、禁忌证、已知过敏反应、现有药物治疗情况、相互作用(包括中西药及食物药物相互作用)、重复给药及其他因素]不当,剂量、剂型、数量、疗程不当,给药途径、时间、频次、速率不当,溶媒、浓度不当,处方潦草导致辨认错误等;
2.处方传递错误:处方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如:护士转抄错误;收费处转抄错误;医生口头医嘱未再次确认等。
(二)药品调剂与分发
1.调剂错误:药物品种、规格、剂型、剂量、数量等与处方规定不符;
2.药物配制错误:未能正确配制药物(包括分装、溶解、稀释、混合及研碎等);
3.书写错误:在药袋、瓶签等包装上标注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及用法用量等时写错或书写不清。
(三)给药与监测
1.患者身份识别错误:将患者甲的药物给了患者乙;
2.给药技术错误:给药时使用的程序或技术不当,如:给药途径错误;给药途径正确,但位置错误;给药速度不适宜;溶媒不适宜等;
3.用药时间/时机错误:未按规定的给药时间间隔或特定的给药时机给药;
4.给药顺序错误:给药顺序不当导致错误;
5.遗漏错误:未能将医嘱药物提供给患者,或者患者漏服药物;
6.用药依从性错误:患者未按要求进行治疗,用药行为与医嘱不一致;
7.监测错误:监测缺失、监测方法不适宜、监测数据评估不适宜等。
(四)用药指导错误:医生、药师、护士指导患者用药不正确或未指导。
(五)药品管理储存不当:药品没有按照标准储存条件储存,导致变质失效。
(六)药品摆放错误:药品摆放不合理导致调配、给药错误。
(七)信息技术程序错误、系统错误:药品信息系统设计和维护错误。
第三条 用药错误的分级
根据用药错误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用药错误分为四个层级9级标准。
第一层级:错误未发生(错误隐患),包括A级;
A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错误(错误隐患)。
第二层级:发生错误,但未造成患者伤害,包括B、C、D级;
B级:发生错误但未发给患者,或已发给患者但患者未使用;
C级: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伤害;
D级:患者已使用,需要监测错误对患者造成的后果,并根据后果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伤害。
第三层级:发生错误,且造成患者伤害,包括E、F、G、H级;
E级:错误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需要采取处置措施;
F级:错误对患者的伤害导致患者住院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G级:错误导致患者永久性伤害;
H级:错误导致患者生命垂危,需采取维持生命的措施(如心肺复苏、除颤、插管等)。
第四层级:发生错误,造成患者死亡,包括I级;
I级:错误导致患者死亡。
第四条 用药错误的处置、报告、监测与信息利用
(一)用药错误的处置和报告
1.用药错误一旦发生,医务人员应积极实施处置措施。A~D级用药错误虽未对患者造成伤害,但亦应重视,除积极报告外,应及时总结分析错误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同类错误发生的可能性。E~I级用药错误已对患者造成伤害,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并迅速展开临床救治;及时报告药学部和医务部门,必要时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医务部应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治或治疗、事件搜集、调查及分析;尽可能地将用药错误对患者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同时积极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2.用药错误报告与监测。发生用药错误,鼓励自愿报告。医院倡导非惩罚性用药安全文化,鼓励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人员主动报告用药错误,鼓励报告已经明确的用药错误。用药错误发生后当事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E~I级错误应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用药错误报告表》,经科室组织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吸取的教训和防范的措施等,由科室负责人在报告表上签字后将报告表上交质控科,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3.对用药错误造成的医疗事故、赔偿者,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用药错误的监测和信息利用
1.建立用药错误信息分析、评价、分享、反馈及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至少每半年对医院用药错误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利用用药错误报告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挖掘用药错误数据资源,改善医院系统问题,有效提升防范水平;采用简报、培训等途径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使医师、药师、护士和患者都致力于提高用药安全性,避免未来用药错误的发生,提高他们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2.在用药错误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患者和报告者信息、个人隐私和商业信息应予保密。用药错误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保障用药安全的依据,不应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3.用药错误报告纳入医院不良事件报告信息平台,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