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安全性监测和中药质量管理,监测临床中药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中药饮片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条 规范中药饮片进货渠道,保证饮片质量。建立饮片供应单位和饮片质量档案,严格审核评估供药单位、采购及销售人员资质,对供应单位和采购饮片的合法性与中药饮片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从正规渠道具有合法资质的中药饮片供药企业,采购安全有效的中药饮片供应临床。
第二条 严格执行饮片采购入库检查验收制度,审核验收采购入库凭单、账物应相符,认真核对中药品名、批号、有效期,建立完备的饮片采购入库验收记录,储存养护记录。
第三条 饮片药品严格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备,储存饮片专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符合要求,设有必备的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止虫蛀、鼠害、防火安全设施。
第四条 毒性中药饮片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第五条 建立中药饮片合格质量记录,设置不合格药品退货记录。
第六条 设置中药饮片临床用药安全性监测报告制度,收集、整理、分析、评价,监测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