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肠外营养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肠外营养临床应用行为,提高肠外营养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保障肠外营养混合液配置的质量和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肠外营养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第一条 定义
临床营养支持(NS)是指经口、肠道或肠外途径为患者提供较全面的营养素。目前临床上包括肠内营养(EN)支持和肠外营养(PN)支持。肠内营养是指经消化道给以较全面的营养素;肠外营养是经静脉为无法经胃肠道摄取或摄取营养物不能满足自身代谢需要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矿物质在内的营养素,以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白的功能。所有营养素完全经肠外获得的营养支持方式称为全肠外营养(TPN)。
第二条 肠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
(一)对于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患者,肠外瘘患者,炎性肠道疾病患者、严重营养不良的患者的肠外营养支持需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实施。
(二)完全肠外营养支持需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实施,可申请临床药师对完全肠外营养液医嘱进行审核。
第三条 肠外营养临床应用的使用指征
(一)进行肠外营养支持前应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
(二)当胃肠功能严重障碍时,机体能量需求常以 TPN 供给,或当 EN 供给不足(<总能量需求 60%)时,也常联合部分肠外营养(PPN)支持治疗。
(三)肠外营养的适应症:总的来说,凡需要营养支持,但又不能或不宜接受EN 的患者均为 PN 的适应症:①长时间(>7 天)不能进食或不能经肠内途径摄入每日所需热量、蛋白质或其他营养素者;②由于严重胃肠道功能障碍或不能耐受 EN 而需营养支持者;③通过 EN 无法达到机体需要的目标量时应该补充 PN;④由于以下情况无法进食或通过消化道吸收营养物质:广泛小肠切除、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等;⑤接受大剂量放、化疗的营养不良患者;⑥进行骨髓移植患者;⑦无法进行或不能耐受 EN 的重症胰腺炎患者;⑧营养不良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或存在并发症(如顽固性腹泻、并发其他感染、接受化疗等)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⑨严重分解代谢状态下患者(如颅脑外伤、严重创伤、严重烧伤等),在 5-7 天内无法利用其胃肠道的。
(四)肠外营养的禁忌证
胃肠道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的(相对禁忌证);估计需 PN 支持少于 5 天的(相对禁忌证);心血管功能紊乱或严重代谢紊乱尚未控制或纠正期;预计发生 PN 并发症的风险大于其可能带来的益处的;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PN(相对禁忌证);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不可治愈、无存活希望的患者(相对禁忌证)。
(五)肠外营养的停用指征
肠道功能恢复;经肠内营养支持能够满足患者能量及营养素需要量;出现肠外营养禁忌证时;TPN 并发淤胆;甘油三酯>4mmol/L(350mg/dl)者应禁止使用脂肪乳剂;输入脂肪乳后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应维持在输注前水平或不超过正常水平。
第四条 肠外营养输注途径
(一)输注途径:①周围静脉:由四肢或头皮等浅表静脉输入的方法,适合短期(10—14d)应用。②中心静脉:包括经周围静脉置入中心静脉、中心深静脉途径,适合长期(>2 周)应用。
(二)输注方式:①若行完全肠外营养时,不推荐各营养素成分单瓶输注。② 二合一输液。氨基酸与葡萄糖电解质溶液混合后,以 Y 形管或三通管与脂肪乳剂体外连接后同时输入。注意:10% 500ml 单瓶脂肪乳剂输注时间应>6h。③全合一输液。将所有肠外营养成分在无菌条件下均匀混合在一个容器中后,进行输注。
第五条 肠外营养液的混合配置
(一)肠外营养药物的配置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
(二)从事肠外营养药物配置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员,应经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配置流程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配置工作。
(三)配置操作时应正确掌握混合顺序,具体操作步骤为:
①将高渗葡萄糖或高渗盐水、电解质(除磷酸盐外)、胰岛素(胰岛素最好单独用)加入葡萄糖中;②将磷酸盐加入氨基酸中;③将微量元素加入另一瓶/ 袋氨基酸中;④将水溶性维生素和脂溶性维生素混合加入脂肪乳中;⑤将加了成分的氨基酸、葡萄糖,分别加入或经过过滤输注管滤入营养袋内,在滤入混合过程中轻轻摇动,肉眼检查袋中有无沉淀和变色等现象;⑥确认无沉淀和变色后, 将加了维生素的脂肪乳滤入营养袋内;⑦应不间断地一次性完成混合、充袋,并不断轻摇营养袋,使之混合均匀,充袋完毕时尽量挤出袋中存留的空气;⑧贴上营养液输液标签(注明科别、病区、床号、姓名、营养液的处方组分等基本信息)。⑨配置完成后需肉眼检查混合液有无分层或颜色、沉淀等变化,并再次复核药物、配置处方和标签。若有分层、颜色变化、沉淀析出,停止使用。有条件时可进行仪器检测。
第六条 配置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一)电解质不宜直接加入脂肪乳剂液中;
(二)输注时不能在 Y 形管中加入其他药物,避免配伍禁忌;
(三)全合一肠外营养液尽量现配现用,室温(15℃-24℃)条件下输注肠外营养药物应在 24h 内输完,严禁加热使用。建议储存时间不超过 24h。如不立即使用,应将混合物置于 4℃冰箱保存。
(四)配好的药袋上应注明配方组成、床号、姓名及配制时间。
(五)采用3L营养袋输注,应用输液泵使营养液均匀恒速地持续输入,不宜中断,以防止污染。
第七条 肠外营养药物的储存
药房、病区储存肠外营养药物,应分别按各类药品的要求,避光、阴凉、冷藏集中储存,并注意控制环境温度、光线。每天定时做好温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