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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19:46   来源:    点击数:

为加强抗菌药物安全、规范、合理使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二条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由临床医师、药师进行临床评价,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第三条 不良反应发生率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调查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第四条 院感科负责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第五条 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

第六条 医务部定期组织医务、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第七条 加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八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