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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数据安全保密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19:13   来源:    点击数: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的效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师市财政局有关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办法细则,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会计数据和软件提供给他人。

二、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借阅会计资料,应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四、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应做到财务数据每日备份,年末保留三处备份(硬盘、U盘、光盘),光盘归档保存。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对会计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

六、存档的磁性介质要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复制。

七、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财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