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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19:06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的质量,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医院财务管理的综合效率,促进全体管理人员切实履职尽责,保证医院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总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总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二、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和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预算计划。

三、符合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四、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五、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七、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财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