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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19:04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总医院全面预算工作的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全体管理人员切实履职尽责,保证医院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总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总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院长为主任,各分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委员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整性原则。医院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二)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应依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发展规划和收支增减因素,合理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支出预算要打紧,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三)保证重点的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及医院业务正常运转的经常性公用经费支出,然后视财力情况,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项目。

(四)归口管理的原则。医院内部各个职能科室为预算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科在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

二、全面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分析、研究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医院财务收支和业务规律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趋势,为编制年度预算奠定基础。

三、准确掌握相关基础数据。通过核实人员、资产、业务量等基础数据,如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门急诊人次、床位编制和实有病床数,计算年度政策性增支因素的标准或定额等,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四、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收支的影响。一是分析测算预算年度内国家有关政策对医院收支的影响,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对收入的影响,增加工资补贴对支出的影响等。二是分析医院发展计划对收支的要求,如新增病床、新进大型医疗设备和计划进行的大型修缮等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收入的影响等。

五、准确掌握财务局和卫生局对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要求。熟悉相关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算编制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六、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国家政策。要充分考虑预算期内医院投入、新业务开展、价格调整等方面的情况,合理估计。

七、支出预算的编制要量入为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根据医院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范围和开支定额(或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八、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医院专用基金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比例编制。

九、事业发展项目预算编制。单位购置设备、改造医疗环境、修缮房屋、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等项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编制预算。

十、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提出医院下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十一、 由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工作目标,结合自身特点以及对预算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预测,提出本科具体预算方案并申报。

十二、由财务管理中心对各部门(科室)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并提出综合平衡建议。

十三、对重大支出项目需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后再申报预算。

十四、财务管理中心与各职能科室对科室申报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初步预算方案报财务主管院长审查,形成单位预算草案。

十五、单位预算草案经领导集体决策后,上报上级预算部门审批。

十六、预算经审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分别向各职能科室下达批准的预算。

十七、年度预算指标批复下达后,要严格遵守,不准突破预算指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遵照相应的预算调整程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预算未经批准,不得执行。

十八、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的变动、临时事项的发生和预算差异分析等原因,需要对后期的预算数据、支出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减,以提高预算的可操作性,合理配置资源。

十九、医院内部预算的调整,应由相关领导在审批权限内逐级审批,大额预算资金调整应经过领导集体决策,财政性支出须报财政局审批才能调整。

二十、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对于增收现象,要从患者负担水平、物价上涨因素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查找原因,并将分析报告上报院领导。对于超支现象,要区分正常超支和浪费超支,正常超支建议院领导批准追加支出,浪费超支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财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