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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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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布:2025年03月22日 18:30   来源:    点击数:

一、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二、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更新,尤其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三、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一)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二)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三)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四)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配比调整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五)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建立实行医院岗位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五、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且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