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的领导,协调党政联系、保障集体领导,促进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并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一)会议的召开及主持
1.党政联席会是党政工作议事沟通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商定。会议主要研究党群工作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时,由院长主持。党政联席会不得代替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
2.医院党政联席会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经会议召集人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医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
4.召开党政联席会,一般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5.院党政联席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6.院党政联席会的与会人员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建议或不同意见可保留,除紧急情况外,会议一般不变更议题。
7.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记录备案检查。
(二)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行政管理有关政策,以及上级指示、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
2.讨论研究医院工作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
3.讨论研究涉及全院性的重要改革方案,以及医疗、教研、经营、医德医风建设、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行政系统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调整方案及体制变更、科室业务布局调整等实施方案。
5.讨论研究资产运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业务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和重大基本建设、经营投资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分别在3万元及以上和全院一次性奖励等问题。
6.讨论研究人才培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等实施方案。
7.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职工教育培训、生活福利、劳动保障等方面重要管理制度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需要提请职代会审议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稳定等重大问题。
8.涉及全院性的阶段重点工作部署、大型活动安排等问题。
9.应当提请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议题的提出
1.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院长分别提出,经党政主要领导认真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党委办公室或医院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议的准备
1.已确定的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凡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应责成分管院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会前应准备好议案和论证材料。
(五)会议的程序
党政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搞临时动议(特殊情况除外)。
二、多部门联席会议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办,成员为各职能部门人员,会议地点设在门诊部四楼会议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也可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决定召开后,组织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科室人员召开会议。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单科室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落实的,办公室应以督办函形式通知承办部门限期落实,由承办部门办理并按时报告结果。承办部门在指定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未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职能科室绩效考核时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