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组成
主要由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
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好发挥兵团维稳戍边作用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点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精心设计研讨主题,详细制定每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提前发放学习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指定重点发言人;集体学习研讨前充分开展个人自学,做好发言准备,其他中心组成员要准备好书面发言,确保研讨有重点、有深度。党委书记在主持学习过程中,结合实际对发言作出讲评并做好总结讲话。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互动交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四、学习数量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2个月举行1次,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五、学习组织与职责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审定年度学习计划、沟通确定每次学习主题和专题学习方案等。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党建办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由党委审定后实施,并报送师市党委宣传部备案;负责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考勤及上报学习情况等学习服务工作。